来源:齐鲁网
2019-09-27 17:08:09
张洪波,男,1976年3月2日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现任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法庭庭长。他热爱审判事业,在基层审判岗位上十九年如一日,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作出了突出成绩。
张洪波善于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总结办案经验。他对工作的要求是严谨、细致、高效、专业,工作责任心强一点、效率高一点、做的细一点、专业性更强一点,把注意细节贯穿于每一起案件的每个环节。在办案中坚持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他不断开拓办案思路和方法,用足用活法律的相关规定,实干加巧干。只要当事人有需要,夜间加班加点干工作。张洪波不断开拓办案思路和方法,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实干加巧干,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灵活的办案思路和方法,注重彰显司法权威。其所承办的大量案件的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即实现了合法权益。
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事先提前评估案件风险,张洪波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和预警,做到风险发现得早、矛盾化解得及时,确保将不利结果消除在风险发生之前。从而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官自身的职业安全、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实现有机统一。
张洪波以庭为家,带领汤头法庭获得全省优秀人民法庭、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等称号,结合地域特色打造了一流的法庭文化。而他自己也因表现突出获得多项个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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