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27 09:49:09
孙潇,女,1971年7月7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法学学士,烟台大学法律硕士。自1992年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迄今已27年。历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专注民商事审判二十余载孙潇承办案件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 案件改判及发回重审率、申诉上访率低,无一超审限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2016年孙潇在参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山东山水系列案件的调度过程中,完成文字材料近10万字,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报告1份,向济南市委市政府提交报告4份,为上级法院和地方政府有效地稳控社会舆情提供了决策依据。
工作中,孙潇还注重探索审判前沿问题,所撰写的《韩玉诉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准确界定了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未予规定的诱空型虚假陈述行为,为该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规则指导,获全省法院第六届典型案例一等奖。她还撰写了《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定位和运行模式研究》论文,为塑造更适合司法责任制后的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提出了建议,获“最高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问题研讨会”征文优秀论文。
2018年,孙潇被授予济南市法院“巾帼十佳法官、济南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9年被授予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