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28 23:49:12
12月28日,记者在经四路纬三路路口附近发现,一种名为“乐踏”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悄然出现,该种电动自行车车身橘红与黑色相间,车座下方安装有锂电池,扫二维码下载客户端后,交99元押金,就可免费骑行30分钟的电动车,临时停车15分钟内免费,超时后每分钟收费0.1元。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投放了30多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设有8个站点,存放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站点,目的就是为了缓解或者规避类似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城市管理问题。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内,配备有脚踏板,电池没电时可以人力正常骑行。
齐鲁网济南12月28日讯(记者 刘源)记者也了解到,国家交通部等部门今年曾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鼓励租赁共享电动车的推广。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推出的电动车是达到标准的,而且速度在20迈以内,只比自行车快一点。
到底能有多么便民,记者上阵体验,扫描二维码下载了app,此时出现的界面与共享单车的界面相似,都会显示附近的车辆。
而当记者选择离当前位置最近的两辆车子进行扫码时,记者发现两辆车子的二维码扫码后,手机的app上均显示:电量不足,请更换一辆车。电瓶电量不足不能使用,而记者在此站点却没有发现充电桩。
记者也了解到,国家交通部等部门今年曾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鼓励租赁共享电动车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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