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27 17:22:09
郭萍,女,1967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以来,郭萍秉持“守义持正、巍如泰山、严肃执法、无愧天平”的工作准则,秉公办案,清正廉洁,甘于奉献,虽为巾帼,却善打硬仗,主动承办大案要案,彰显责任与担当。
经郭萍审理的案件有上千件,没有一起冤假错案,全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快速及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郭萍参与审理了原菏泽技术学院副院长周某某受贿案,该案是山东省监察委成立以来山东省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为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作了积极贡献。2018年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她带领全庭人员,全身心投入,以过硬本领审结多件涉黑恶案件,尤其是菏泽轰动一时的王某某三人寻衅滋事案件,系牡丹区首起恶势力案件的审理,让社会称赞。
郭萍2009年被山东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2009年被评为菏泽市法院办案标兵,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中央综治委、司法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辅导员,2012年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201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一等功,2012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优秀法官。2013年被评为山东省最美基层干部,2017年当选为山东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2019年6月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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